跨境平台强制仲裁条款争议案
案件事实
2023年7月,消费者张先生在跨境电商平台SHEIN购买价值3200元的设计师连衣裙,平台用户协议第12条约定‘争议应提交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仲裁’。收货后发现商品为非正品,申请平台介入遭拒。张先生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平台以协议约定仲裁条款为由申请移送管辖。案件焦点在于跨境合同中约定外国仲裁条款是否违反《电子商务法》第38条关于消费者选择争议解决方式的规定,以及平台是否履行了提示义务。审理中发现平台协议未采用醒目字体或单独提示,且消费者未实际参与仲裁程序。
审理过程
法院依据《电子商务法》审查仲裁条款效力,认定平台未履行充分告知义务
判决结果
裁定由国内法院管辖,平台承担商品质量责任并赔偿维权费用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事诉讼法》第272条
案件意义
确立跨境网购中消费者可主张国内管辖权的司法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