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马逊跨境智能手表税费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消费者王女士通过亚马逊中国购买某品牌智能手表(单价2500元,订单号AMZ20230512XXXX),商品原产地为美国。收货后发现需额外支付20%进口关税及80元税费,商家拒绝承担并要求其补缴。王女士认为合同未明确约定法律适用及税费承担规则,且平台显示'海外购商品税费由买家承担'的提示字体模糊。她向平台申请退款时遭遇推诿,遂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争议焦点在于跨境合同的法律适用以及税费承担条款的公平性。
审理过程
法院依据《电子商务法》第38条及《民法典》第153条,认定合同应适用中国法律。
判决结果
支持退款请求,但驳回三倍赔偿主张。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第153条、第584条
案件意义
确立跨境网购合同法律适用规则,强化平台对税费条款的明确提示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