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美妆订单超期未付款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3月,消费者小李在淘宝平台某美妆店铺下单购买某国际品牌口红套装(单价800元,订单号20230315XXXX),付款时因误操作未完成支付。3日后商家以未及时付款为由取消订单并要求支付50元违约金。小李主张其因系统故障未成功支付,且未收到任何催款通知,认为商家单方面取消订单构成违约。商家则援引店铺公告中'订单超期未付款视为自动放弃'的条款,要求小李承担违约责任。纠纷升级后小李向平台投诉并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商品并赔偿维权损失。审理过程中,法院重点审查了商家是否履行了提示义务及合同条款的合理性。
审理过程
法院认为商家未尽充分提示义务,且违约金条款显失公平,依法调整违约责任。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还商品款项并赔偿维权费用,驳回违约金请求。
涉及法律
《民法典》第496条、第58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2条
案件意义
明确电商平台需对格式条款进行合理提示,消费者超期未付款不必然构成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