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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美妆订单超期未付款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3月,消费者小李在淘宝平台某美妆店铺下单购买某国际品牌口红套装(单价800元,订单号20230315XXXX),付款时因误操作未完成支付。3日后商家以未及时付款为由取消订单并要求支付50元违约金。小李主张其因系统故障未成功支付,且未收到任何催款通知,认为商家单方面取消订单构成违约。商家则援引店铺公告中'订单超期未付款视为自动放弃'的条款,要求小李承担违约责任。纠纷升级后小李向平台投诉并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商品并赔偿维权损失。审理过程中,法院重点审查了商家是否履行了提示义务及合同条款的合理性。

审理过程

法院认为商家未尽充分提示义务,且违约金条款显失公平,依法调整违约责任。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还商品款项并赔偿维权费用,驳回违约金请求。

涉及法律

《民法典》第496条、第58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2条

案件意义

明确电商平台需对格式条款进行合理提示,消费者超期未付款不必然构成违约。

分类:合同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