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预售违约案

案件事实

2023年6月,消费者李某在京东平台下单某品牌智能手表预售订单,支付定金800元。商家承诺2023年8月前发货,但直至10月仍未发货。李某多次催促无果,发现该商品在其他平台已正常发货。经核实,商家因供应链问题导致延迟,但未及时与消费者沟通。李某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追偿三倍赔偿,但商家主张因商品已进入生产流程,属于不可抗力。法院认为商家未履行告知义务,且未提供有效证明,构成违约。

审理过程

法院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审查了预售条款及商家履约情况。

判决结果

支持解除合同,判令商家退还定金800元并赔偿违约金2400元。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民法典》合同编第577条

案件意义

确立了电商平台预售商品需明确约定发货时间及违约责任的裁判标准。

分类:合同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