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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不发货案:3C数码违约赔偿

案件事实

2023年10月,王某在跨境电商平台某德国品牌旗舰店预订了价值5000元的无线耳机,约定15天发货周期。平台显示'预售商品不支持无理由退货',但未明确发货时间。商家在超期30天后仍未发货,王某发现其他消费者同样遭遇延误。平台虽协助沟通,但未明确适用法律及赔偿标准。王某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索赔。审理中,商家辩称因物流政策调整导致延迟,但未能提供有效证据。法院认为商家未履行发货义务构成根本违约,且平台未尽到履约提示义务。

审理过程

法院结合平台公示规则与商家实际履约情况,判定商家违约责任。

判决结果

支持解除合同并判决商家赔偿三倍商品价款及运费。

涉及法律

《民法典》合同编第577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

案件意义

确立跨境电商预售商品履约时间的认定标准与违约赔偿规则。

分类:合同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