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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带货砍单维权案

案件事实

2023年3月,刘先生通过抖音直播购买某服饰品牌限量版冲锋衣,支付5000元订单后,商家以'直播商品非平台自营'为由单方面取消订单。该服饰为第三方商家入驻,直播过程中商家未明确告知存在砍单风险。刘先生多次联系客服要求赔偿,商家以'已支付货款'为由拒绝退款,且要求其承担平台手续费200元。刘先生认为商家行为构成单方解除合同,要求双倍返还货款并赔偿维权成本。商家则主张因直播带货特殊性,有权根据库存情况随时取消订单。审理中发现商家在直播时展示的库存量存在虚假宣传嫌疑。

审理过程

法院结合直播录像及平台规则,认定商家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且存在虚假宣传,构成违约。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全额退款5000元并赔偿维权费用500元,驳回平台手续费赔偿请求。

涉及法律

《民法典》合同编第563条、《电子商务法》第16条

案件意义

明确直播带货中商家应承担的履约责任,防止利用直播特性进行订单欺诈。

分类:合同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