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跨境进口奶粉运费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9月,王女士通过跨境电商平台SHEIN购买某欧洲品牌婴幼儿奶粉(价值560元),平台订单显示'适用欧盟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品到货后发现外包装未标注中文说明,且商家拒绝提供进口报关单。王女士申请退货时,商家要求承担35元国际运费并拒绝退还关税28元。经核实,商家在商品页面仅提示'跨境商品需消费者承担税费',未明确说明法律适用及税费承担规则。消费者主张根据《民法典》第151条应适用中国法律,但商家以平台协议约定为准进行抗辩。
审理过程
法院依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1条,结合《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22条审查合同适用法律
判决结果
确认合同适用中国法律,判令商家退还全部货款并承担退货运费及税费
涉及法律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151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22条
案件意义
确立跨境网购法律适用的判定标准,规范商家税费告知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