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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直播购物超期未付款违约案

案件事实

2023年7月,张三在抖音直播中购买某品牌智能手表(价值1280元),主播承诺'30分钟内未付款自动发货'。订单生成后,张三因临时出差未及时付款,商家以超期未付款为由取消订单并索赔200元违约金。张三主张直播购物存在'拍下即视为同意'的默认条款,但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明确知晓违约条款内容。商家提交的直播间截图显示违约条款仅以文字形式置于页面底部,且未通过弹窗提示。争议焦点在于商家是否尽到格式条款的提示说明义务,以及超期未付款行为是否构成违约。

审理过程

法院依据《民法典》第496条审查格式条款有效性,认定商家未履行显著提示义务

判决结果

驳回商家违约赔偿请求,支持消费者主张,判令商家返还已支付定金

涉及法律

《民法典》合同编第496条

案件意义

明确直播购物中格式条款的提示义务边界,保护消费者知情权

分类:合同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