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与订金性质混淆引发的纠纷
案件事实
2023年10月,张某在京东平台某数码旗舰店支付200元定金预订旗舰手机,商家在订单详情页使用显著字体标注"订金不退"。下单后第三日,商家以"活动取消"为由拒绝发货且未退还定金。张某主张该款项为定金应双倍返还,商家则以"订金"性质为由拒绝。法院调查发现商家在商品页面同时使用"定金"与"订金"两种表述,且未明确区分二者法律属性。消费者提交的支付截图显示金额为"订金",但商品预售页面存在"定金"相关说明文字
审理过程
法院依据《民法典》第587条判定商家构成违约,支持双倍返还定金请求
判决结果
支持消费者双倍返还定金诉请,判决商家支付400元并承担运费
涉及法律
《民法典》第587条、《合同编通则》第115条
案件意义
厘清定金与订金法律区别,强化平台对交易规则的明确提示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