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购平台预售智能手表违约案
案件事实
2023年9月,消费者王先生通过跨境电商平台某海外购旗舰店预订价值3000元的进口智能手表,商家承诺15天内发货。但订单生成30天后仍未收到货物,平台客服以'清关进度延迟'为由拒绝退款。王先生发现商品实际已售罄,但商家未及时更新库存信息。他多次通过平台申诉和投诉,商家仍以'预售商品不支持无理由退货'为由拒绝处理。案件关键在于商家是否履行了预售合同中的发货义务及平台在履约监督中的责任。
审理过程
法院依据《民法典》合同编审查商家履约情况,确认其未尽到信息披露义务
判决结果
判令商家全额退款并赔偿运费,平台因未尽审核义务承担补充责任
涉及法律
《民法典》合同编第496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案件意义
确立预售商品履约监督责任划分标准,规范跨境电商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