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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美妆品牌淘宝砍单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李女士在淘宝平台某美妆旗舰店购买了价值800元的限量口红套装,支付定金300元后等待尾款支付。订单显示商家承诺在48小时内处理完尾款并发货,但李女士在支付尾款前突然收到商家旺旺通知称库存不足需取消订单。商家辩称其拥有'最终解释权',且未明确告知库存变动情况。李女士认为商家在未协商情况下单方取消订单构成违约,要求退还定金并赔偿损失。平台介入后商家拒绝退款,消费者通过12315投诉并起诉。审理过程中发现商家在店铺公告中存在'订单确认后不可取消'的格式条款,但未以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商家取消订单的合理性及格式条款的效力,认定商家违反《电子商务法》第38条,未履行及时通知义务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维权费用,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民法典》合同编

案件意义

明确电商平台需对商家格式条款进行实质审查,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

分类:合同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