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强制仲裁条款案
案件事实
2023年9月,张先生在京东自营店购买价值3200元的高端西服,发现用户协议中约定‘所有争议须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收到商品后发现面料存在严重缩水问题,商家拒绝承担退换货责任。张先生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但平台以用户协议为由拒绝提供进一步协助。消费者向法院起诉,主张该仲裁条款违反《电子商务法》公平原则。法院查明平台在用户协议中未显著提示该条款,且消费者实际未同意该仲裁约定。判决支持消费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求,并认定强制仲裁条款不生效。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用户协议条款是否符合法定生效要件
判决结果
确认强制仲裁条款无效,支持消费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第497条
案件意义
确立平台需明确告知并取得消费者同意方可使用排除诉讼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