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美妆合同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6月,消费者李女士在跨境电商平台Lazada通过第三方商家‘Elegance Beauty’购买价值180美元的某品牌口红套装。商品详情页标注‘适用新加坡法律’,但未明确说明运费及税费承担规则。商品实际到货后,李女士发现因关税问题产生额外25美元税费,且商家拒绝承担运费。消费者申请退货时,商家以‘商品已拆封且非质量问题’为由拒绝退款。消费者向平台投诉未果,遂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商家未履行告知义务导致合同权利义务不清。审理过程中,法院发现合同中关于法律适用的条款未明确约定争议解决地,而运费税费承担条款存在歧义,认定该部分条款对消费者不产生约束力。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合同条款明确性并结合平台规则认定责任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还商品货款并承担退货产生的运费及税费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
案件意义
明确跨境合同中法律适用和费用承担条款需具体约定,避免消费者陷入权利真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