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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美妆定金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3月,消费者李女士在淘宝某美妆店铺购买限量版口红,商品页面标注‘定金200元,尾款1500元’,并明确‘定金不退’。李女士于3月10日支付200元定金后,因商品断货未支付尾款。店铺客服称‘定金不退’属格式条款,但未提供任何商品补偿方案。李女士认为商家存在欺诈,要求退还定金并赔偿损失。商家则主张定金性质为预付款,拒绝返还。纠纷持续两个月,李女士通过平台投诉未果,最终向法院起诉。案件涉及双十一促销期间定金规则的适用问题,以及商家是否以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法定权利。

审理过程

法院审理认为商家未明确区分定金与订金,且未履行告知义务,格式条款存在歧义。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还定金200元并赔偿维权成本50元,驳回其他诉求。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民法典》合同编第587条

案件意义

明确了电商平台定金规则的合法性边界,强调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

分类:合同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