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预售商品超期未发货违约案
案件事实
2023年6月,消费者张先生在京东平台某第三方商家下单购买价值1200元的智能手表,选择15天预售期。商家承诺‘预售超期不发货全额退款’,但因供应链问题导致商品延迟至28天才发货。张先生认为已超出预售期限,且商品页面未明确标注‘预售不支持无理由退货’,要求全额退款。商家以‘预售商品不支持退款’为由拒绝,坚称物流延迟属不可抗力。平台介入后,双方就‘不可抗力’认定及合同履行标准产生分歧。张先生提供订单截图及商品页面详情,主张商家未尽到告知义务。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商家预售说明是否构成合同约定,及物流延迟是否符合不可抗力要件。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需退款并赔偿同期货款金额10%的违约金,认定‘不可抗力’需满足法定条件。
涉及法律
《民法典》合同编第577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
案件意义
界定预售商品交付期限与消费者预期,明确商家信息披露义务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