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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违约案』跨境平台家电预售超期未发货

案件事实

2023年6月,消费者王某在某跨境电商平台(亚马逊)购买某品牌扫地机器人(订单金额3500元),该商品标注预售周期为60天。平台在商品页面显示'预售商品不支持无理由退货',但未明确发货截止日期。王某付款后,平台因库存问题未能按时发货,且在预售期结束后28天才发出商品。期间王某多次要求退款,商家以'预售商品不支持退款'为由拒绝。该商品属于进口家电,涉及跨境物流及关税问题。王某主张商家未履行预售说明义务,构成违约,要求赔偿延期发货导致的误工损失及运费

审理过程

法院认定商家未明确告知发货时间,且超期发货影响消费者权益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还货款并赔偿误工损失,驳回运费诉求

涉及法律

《民法典》合同编第577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

案件意义

界定跨境预售合同中发货时限的认定标准

分类:合同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