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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制服饰质量争议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1月,消费者王先生通过微信私域下单某服装品牌定制西装(价值2800元),明确要求‘无理由退换’。收货后发现西装存在明显做工瑕疵,且商家拒绝退货。王先生认为定制商品应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但商家主张‘定制商品不可退货’,并称已超退换期限。经检测,西装质量问题系生产环节疏漏所致。消费者多次沟通无果后,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并提起诉讼,要求退货及三倍赔偿。案件焦点在于定制商品是否属于‘七天无理由退货’范围。

审理过程

法院结合《产品质量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审理,判定商家需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判决结果

支持退货并退还全部款项,驳回三倍赔偿请求。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产品质量法》第40条

案件意义

界定定制商品在质量瑕疵情形下的退货权利,细化《消法》适用边界。

分类:合同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