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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平台强制仲裁条款效力争议案

案件事实

2023年3月,消费者王某在京东平台购买某品牌智能手表,订单金额2800元。王某注意到平台用户协议中约定"因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须提交平台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且平台有权最终解释协议内容"。收货后王某发现手表存在屏幕漏光质量问题,要求退货遭拒。商家以用户协议中强制仲裁条款为由拒绝协商,王某遂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审理中发现该条款在商品详情页未通过显著方式提示,且与消费者实际权益产生重大冲突。平台辩称协议条款已通过注册流程默示同意,但未能证明已履行明确告知义务。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平台协议条款的提示方式与内容,组织双方举证质证

判决结果

判决平台强制仲裁条款无效,支持消费者起诉请求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第496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

案件意义

明确电商平台不得通过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法定诉讼权利

分类:合同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