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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妆订单条款效力争议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张某在淘宝平台某美妆店铺购买价值899元的进口面霜,下单时发现订单确认页面标注'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张某在收货后发现产品包装破损且成分与宣传不符,要求退货遭拒。商家辩称该条款已明确提示,可单方解释合同内容。法院审理发现商家在商品详情页使用'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作为单独条款,未以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且该条款排除了消费者法定权利,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关于格式条款效力的规定。案件涉及跨境商品真伪争议,需结合商品检验报告和平台交易记录进行鉴定。

审理过程

法院认定商家格式条款无效,依据《民法典》第496条判定商家应承担退货责任。

判决结果

支持消费者全额退款并赔偿运费,驳回商家援引格式条款的抗辩。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民法典》合同编第496条

案件意义

明确电商中格式条款的提示义务及解释权条款的无效条件。

分类:合同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