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拼多多游戏点卡定金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1月,消费者王某在拼多多平台某虚拟商品店铺支付200元定金预订游戏点卡,商家以‘定金不退’为由拒绝发货。王某认为该款项实为订金,并多次申请退款未果。商家称已明确说明‘定金一旦支付即视为合同成立’,但未提供支付页面的定金标注记录。王某提交支付截图显示页面仅写明‘预付款’,且商家未履行发货义务超30天,导致其错过游戏活动时间。案件焦点在于支付款项性质的认定及平台对交易规则的公示责任。
审理过程
法院调取交易记录,确认商家未就定金性质进行显著提示,且合同未明确约定定金罚则适用条件。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全额返还200元定金并赔偿维权成本,认为其构成违约。
涉及法律
《民法典》合同编第587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
案件意义
为虚拟商品交易中定金与订金的界定提供判例,明确商家未履行提示义务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