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预售服饰违约案
案件事实
2023年8月,消费者王先生通过SHEIN平台订购价值2800元的海外预售连衣裙,订单注明‘预计发货时间2023年10月’。但直至11月仍未收到商品,平台客服称‘因海外供应商原因导致延迟’。王先生催促无果后申请仲裁,发现该商品实际为平台自营商品,但预售页面未明确约定‘超期未发货可无理由取消’。平台辩称因疫情导致物流中断,但未提供有效证明。调查发现商家存在故意延长发货时间以保留订单的情况。消费者主张平台未履行发货义务,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运费及维权成本。
审理过程
仲裁机构核查平台预售规则与实际履约情况,认定商家存在违约
判决结果
支持解除合同并退还全部款项,赔偿合理运费50元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第577条
案件意义
界定跨境电商预售履约标准,防止商家利用‘海外原因’规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