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定金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9月,消费者张先生在京东平台预订某品牌扫地机器人,支付200元定金。商品详情页明确标注'定金不退',但未说明订金性质。收货时发现该商品实际为库存积压产品,与宣传的'新品首发'存在差异。商家以'已支付定金'为由拒绝退还,称'定金不退'为合同条款。张先生主张其支付的是订金,且未签订正式合同,要求返还全部款项。法院经审查认定商家未明确区分定金与订金性质,且未履行告知义务,依据《民法典》第586-587条判决商家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维权费用。
审理过程
法院区分定金与订金法律性质,审查商家告知义务履行情况
判决结果
支持双倍返还定金,但订金部分因未签订合同不予支持
涉及法律
《民法典》合同编第586-587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7条
案件意义
明确电子商务中定金与订金的法律界定,规范商家履约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