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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多多家电砍单争议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0月,消费者李某在拼多多平台某家电店铺下单购买价值3200元的智能扫地机器人,订单状态显示"已付款"且商家已确认收货。付款后第五天,商家突然通过私信通知李某因库存不足取消订单,同时将款项转为优惠券。李某认为商家存在恶意砍单行为,要求全额退款。商家辩称商品属于预售商品且已通知缺货。平台调查发现商家在取消订单前未进行有效通知,且该商品在支付时有充足现货。该案涉及商家在订单付款后单方面取消订单的违约责任认定,及平台对商家行为的监管义务。消费者维权过程中面临平台规则模糊、证据固定困难等问题。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支付流程、库存记录及通知方式,调取平台后台数据

判决结果

认定商家违约,判令全额退款并赔偿维权成本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第577条

案件意义

强调商家应诚信履约,平台需完善订单管理机制

分类:合同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