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3C数码定金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7月,消费者王某在京东平台某3C数码旗舰店支付1000元定金预订某品牌无线耳机,订单备注明确标注"定金不退"。下单后第三天,商家突然通知因系统错误导致库存异常,要求王某放弃订单。王某主张根据《民法典》第587条,定金应双倍返还,但商家坚持认为系统错误属于不可抗力。案件审理中,法院调查发现商家未就系统错误情况提供有效证据,且该商品在支付定金时仍有充足库存。王某同时要求返还订金,商家辩称已明确区分定金与订金。该案涉及消费者对定金性质的认知偏差与商家履约责任认定问题,暴露平台对定金规则的告知漏洞。
审理过程
法院调取订单支付记录及平台交易规则,审查商家履约情况
判决结果
商家未履行告知义务且无正当理由拒退定金,判决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订金
涉及法律
《民法典》合同编第587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
案件意义
明确平台应区分定金与订金的法律属性并履行告知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