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预售违约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1月,消费者王某通过某跨境电商平台购买意大利手工皮具,订单金额8500元。平台宣传显示'预售期30天,12月10日发货'。王某支付尾款后,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订单未被及时处理,实际发货拖延至2024年1月。期间商家多次更改发货日期,最终以'海外清仓'为由拒绝发货。王某主张根据《电子商务法》第38条要求解除合同,商家则称需扣除10%违约金。该案涉及跨境交易中因平台技术问题导致的履约延迟,造成消费者重大时间成本与财产损失,且存在物流信息不透明问题。
审理过程
法院查明平台系统存在可预见的技术缺陷,认定商家未尽合理注意义务
判决结果
支持解除合同并退还全款,判令商家承担1500元运费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第563条
案件意义
确立跨境预售中平台方需承担技术保障责任的裁判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