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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带货未付款违约案

案件事实

2023年6月,消费者张先生通过快手直播间购买某品牌定制手机壳,支付定金300元后因资金周转问题未能在48小时内完成尾款支付。商家依据平台用户协议中'超时未付款视为违约'条款,扣除定金并要求赔偿500元。张先生主张直播购物存在时间紧迫性,平台未尽到明确提示义务。商家提交的订单详情页显示'未付款订单将在24小时后自动取消',但直播过程中主播未明确告知付款时限。平台称用户协议已通过弹窗形式同意,但未能提供张先生实际确认的证据。双方就付款时限的认定产生争议,张先生要求退还定金并赔偿精神损失。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直播购物场景中平台提示义务的履行情况及合同条款有效性。

判决结果

支持商家扣除定金主张,但驳回赔偿精神损失诉求。

涉及法律

《民法典》第58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

案件意义

厘清直播带货场景下定金规则的适用边界。

分类:合同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