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条款‘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效力认定案
案件事实
2023年8月,消费者王某在京东平台某服饰店铺购买定制T恤,订单金额680元。商品详情页中隐藏条款注明‘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王某因对定制尺寸不满要求退货。商家拒绝退货,称该条款已明确约定解释权归属。王某认为该条款属无效格式条款,且退货权应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障。平台调查发现该条款未通过显著方式提示,且未明确约定退货条件。案件涉及格式条款合法性与消费者知情权的冲突。
审理过程
法院依据《电子商务法》第38条,认定商家未履行显著提示义务,格式条款部分无效。
判决结果
判决支持消费者退货请求,商家需全额退款并承担退货费用。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
案件意义
强调格式条款中‘最终解释权’的无效性,维护消费者对合同条款的平等协商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