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空气炸锅逾期未发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0月,消费者李女士在跨境电商平台Temu下单购买某品牌智能空气炸锅(标价1200元),商品标注为预售商品,预计发货时间为15天。下单后第18天,李女士发现商家未发货且未提供合理解释,遂申请平台介入。商家声称因海外仓库存短缺导致延迟,但未出示相关证明。李女士主张商家违反预售条款,要求退款并赔偿损失。平台调查发现商家未按承诺时间发货,且未履行告知义务,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已超过预售价。案件涉及商家是否构成单方违约及平台责任认定,消费者维权过程中产生额外运费和时间成本。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商家预售公告及订单记录,认定其未履行按时发货义务。平台作为第三方交易载体,未尽到审核商家履约能力责任。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全额退款并赔偿消费者30%订单金额作为违约金,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第577条
案件意义
明确跨境电商预售商品履约时间标准,压实平台审核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