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购物未付款违约案
案件事实
2023年8月,消费者王某在快手直播中下单购买某品牌无线耳机,订单金额2000元。因当晚加班未及时支付尾款,商家以未付款构成违约为由取消订单并索赔100元违约金。王某主张系网络直播购物场景存在特殊性,系统未设置超时自动取消机制。商家提交后台订单记录显示王某在支付期限内未完成付款。法院需审查直播购物合同是否约定付款期限及违约责任,以及平台规则是否构成格式条款。
审理过程
法院结合平台交易规则与合同约定,判定商家有权取消订单。
判决结果
支持商家取消订单,但驳回违约金请求,判决商家退还已支付的700元。
涉及法律
《民法典》合同编第577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2条
案件意义
规范直播带货中付款期限的约定方式,平衡双方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