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美妆品牌虚假赠品条款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张某在淘宝平台某美妆旗舰店购买价值680元的口红套装,订单页面显示‘购买即赠同款口红试色卡,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张某收货后发现赠品试色卡为劣质纸板,遂申请退货并要求赔偿。商家拒绝退货,称赠品条款已明确说明属赠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则。张某认为赠品亦属合同组成部分,商家单方面解释条款侵犯其权益。案件涉及商家在订单页面使用格式条款规避消费者权益保护,争议焦点为‘最终解释权’条款是否有效排除消费者救济权利。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商家格式条款的显失公平性,认定赠品条款未明确告知消费者需额外付费,且‘最终解释权’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禁止的绝对化用语。
判决结果
支持消费者退货并退还全部货款,驳回三倍赔偿请求。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
案件意义
明确电商格式条款不得通过‘最终解释权’规避法定消费者权益,强化平台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