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美妆退货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李女士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一带一路商城’购买法国某品牌的口红套装,总价580元。订单中明确标注‘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但商品到达后发现存在色号偏差且包装破损,遂申请退货。平台以合同适用法国法律为由拒绝,同时要求李女士承担200元国际运费及30%关税。李女士认为商品质量问题应适用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且平台未在订单页面提示关税由商家承担。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查发现,平台在用户协议中仅模糊约定‘合同适用交易地法律’,未具体说明争议解决机制和税费分担规则。该纠纷涉及跨境电子合同效力、消费者权益保护及税收责任认定,成为2023年跨境电商维权典型案件。
审理过程
法院认为平台未明确约定法律适用且未提示税费承担条款,依据《民法典》第496条判定格式条款无效。同时援引《电子商务法》第38条,认定跨境交易中消费者权益保护应适用中国法律。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承担退货责任及全部运费,驳回平台主张的关税费用。
涉及法律
《民法典》第496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
案件意义
确立跨境网购中消费者权益优先原则,规范平台条款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