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定制虚拟商品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9月,消费者王某通过某跨境电商平台购买价值3500元的定制化虚拟游戏皮肤,订单备注明确要求‘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商品交付后,王某发现皮肤存在设计瑕疵,无法正常使用。联系商家后,对方以‘虚拟商品一经交易不退不换’为由拒绝处理。王某认为定制商品应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但商家援引平台用户协议主张免责。平台称已明确说明虚拟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但未在商品页面显著标注。王某诉至杭州互联网法院,要求退货退款并赔偿精神损失。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平台协议条款是否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格式条款的限制规定。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还货款,认定‘无理由退货’条款对消费者不具法律效力。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民法典》合同编第496条、《产品质量法》第40条
案件意义
厘清虚拟商品退货规则,维护消费者对定制服务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