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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预售保健品违约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1月,消费者张先生在天猫国际某跨境电商店铺下单购买德国进口益生菌,商品标注预售期为30天。但商家未按时发货,且在超期15天后仍以‘清关延迟’为由拒绝退款。张先生多次联系客服,商家仅提供模糊解释。因该保健品需在保质期内服用,超期未发货导致商品过期无法使用。张先生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法院认为商家未履行告知义务且未提供有效免责证明,其行为违反《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审理过程

法院要求商家提供清关证明及违约处理方案,但商家未能提交有效证据。

判决结果

判决解除合同、退还全款并赔偿直接损失500元,部分支持诉讼请求。

涉及法律

《民法典》合同编第563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

案件意义

该案强调跨境预售需明确履约期限,商家免责需提供充分证据。

分类:合同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