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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保健品合同法律适用争议案

案件事实

2023年9月,消费者张某通过亚马逊平台从某海外卖家购买澳洲保健品(价值680元)。订单显示适用澳大利亚法律,但商品包装未注明中文说明。收货后发现商品未通过中国海关检验,且卖家拒绝承担关税及运费。张某主张依据《民法典》第414条要求适用中国法律,卖家则坚持其注册地法律优先。案件涉及商品是否符合中国质检标准、跨境纠纷管辖权认定等问题。平台因未在交易前明确告知法律适用及税费承担规则,被认定存在监管过失。张某同时主张商品标注的'无理由退货'条款对中国消费者无效。

审理过程

法院结合《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及合同履行地因素,认定应适用中国法律处理争议。

判决结果

判决卖家承担商品检测费用及运费,驳回其单方法律适用主张。

涉及法律

《民法典》合同编第414条;《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条;《产品质量法》第13条

案件意义

明确跨境网购合同法律适用规则,强化平台信息披露义务。

分类:合同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