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手表超期未付款违约案
案件事实
2023年6月,王某在拼多多平台下单购买某品牌智能手表(价格1599元),支付定金300元后因资金周转问题未按时支付尾款。商家以王某违约为由拒绝发货并要求赔偿500元。王某主张其已支付定金且未逾期超过48小时,商家则援引《用户协议》中'超期未付款视为放弃订单'条款要求解除合同。王某在支付尾款前曾与客服确认延期付款事宜,但商家未予书面确认。案件审理中,王某提交聊天记录证明协商过程,商家则提供系统自动发送的付款提醒记录。平台调查发现订单系统设置存在漏洞,导致未及时提示付款状态变更。
审理过程
法院认定商家未尽到明确告知义务,且系统设置缺陷导致交易风险分配失衡。
判决结果
支持王某主张,判决商家退还定金并赔偿损失,商家需承担系统设置缺陷的过错责任。
涉及法律
《民法典》合同编第585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
案件意义
确立电商交易中平台技术保障义务与消费者付款责任的平衡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