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多多定金与订金混淆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7月,消费者李某在拼多多下单购买某品牌无线蓝牙耳机,支付100元定金后,因系统故障误操作未支付尾款。商家以‘定金不退’规则拒绝返还,并要求承担违约金。李某主张其仅支付订金,但商家坚持认为支付时选择的是‘定金’选项。纠纷发生后,李某申请平台介入,平台以商家规定的‘定金’规则为由不予处理。李某遂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支付性质为订金并索要全额退款。审理中,法院调取了交易记录及商家页面展示内容,发现商家未明确区分定金与订金的法律定义,且未提供‘订金’的退款承诺。
审理过程
法院认为商家对支付性质的界定存在歧义,需依据《民法典》第586条判断实际意思表示。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返还全额款项,认定其混淆定金与订金性质构成违约。
涉及法律
《民法典》合同编第586条、第587条
案件意义
界定定金与订金的法律差异,防止商家利用概念模糊侵害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