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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智能电饭煲预售违约案

案件事实

2023年7月,消费者李某在某跨境电商平台购买日本产智能电饭煲,预售期为30天,支付定金200元。因平台宣传'全球限量发售',李某于8月15日下单支付尾款2600元。商品页面注明'若超期未发货将双倍返还定金',但商家直至9月10日仍未发货,且未提供任何物流信息。李某多次联系客服,被告知'因海外供应商清仓需延长发货时间'。经调查发现商家实际已收到货款且未向供应商下单,平台也未履行审核义务。该商品价值2800元,李某主张商家及平台共同承担违约责任。

审理过程

法院查明商家未按约定时间发货且存在虚假宣传,平台未尽审核义务。

判决结果

支持消费者全额退款主张,但驳回三倍赔偿请求,商家承担10%违约金。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1165条、《产品质量法》第27条

案件意义

界定预售商品违约认定标准,警示商家诚信履约义务。

分类:合同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