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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带货最终解释权争议案

案件事实

2023年7月,深圳张先生在快手直播中购买了某品牌智能手表,订单金额1200元。商家在页面注明"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但商品到货后出现充电接口损坏问题。张先生要求七天无理由退货,商家以格式条款主张解释权拒绝办理。平台虽介入但未明确条款效力,张先生遂向法院起诉。案件涉及直播带货场景下的格式条款效力认定,商品实际交付与宣传存在差异,且商家利用解释权条款规避退货责任。调查发现商家在直播中未就关键条款进行充分说明,且退货流程存在设置障碍

审理过程

法院依据《民法典》第496条认定格式条款未尽提示义务,且"最终解释权"条款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冲突

判决结果

支持消费者退货请求并判决商家赔偿合理运费

涉及法律

《民法典》合同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案件意义

确立直播带货场景中格式条款的效力认定标准,限制商家滥用解释权条款

分类:合同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