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逾期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0月,消费者张某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亚马逊中国订购价值5000元的智能手表,商家标注预售周期为30天。但商品在约定时间内未发货,且未说明延迟原因。张某多次催促未果,遂要求退货并索赔。案件焦点为预售条款的合理性及商家履约能力。经查证,商家因物流系统故障导致发货延迟,但未在商品页面明确标注可能延迟的免责条款。张某主张商家违反《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商家预售公告及合同履行情况,认定存在违约。
判决结果
判令商家在15日内发货并赔偿实际损失,支持部分诉讼请求。
涉及法律
《民法典》合同编第577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7条
案件意义
强化预售商品发货时限约束,明确平台对商家履约能力的审核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