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与悦购网无线耳机格式条款争议案
案件事实
2023年7月,消费者李某在淘宝店铺‘悦购网’购买某品牌无线耳机(单价1299元),订单备注显示‘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收货后发现耳机存在严重漏电问题,多次联系商家要求退货,商家以格式条款为由拒绝,称需由其单方解释质量问题是否符合退货条件。李某认为该条款涉嫌排除消费者权利,要求平台介入。平台审核发现商家在商品详情页以加粗字体标注‘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但未明确说明退货条件。李某提起诉讼,主张该条款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货退款。审理中商家提供多份聊天记录,声称曾向李某说明过退货标准,但无法提供书面证据。消费者举证证明商家未履行明确告知义务,且格式条款不合理限制权利。
审理过程
法院结合《民法典》第496条及《电子商务法》第38条,审查条款是否符合公平原则。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还货款并承担退货运费,认定‘最终解释权’条款因未明确退货条件而无效。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民法典》第496条、《民法典》第498条
案件意义
确立格式条款效力审查标准,强调电商平台应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