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预售违约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0月,张女士通过跨境电商平台某海外店铺购买日本进口的智能空气炸锅(单价1500元),平台显示预售期为30天。支付尾款后商家未按承诺时间发货,且在逾期25天后仍以'海关清关延迟'为由拒绝履约。张女士发现该商品在亚马逊美国站同步销售,实际物流信息显示商家已收到货款却未安排发货。经海关查询,商家提交的报关资料存在虚假申报,导致货物滞留。期间商家通过微信私域频繁推送促销信息,造成消费者额外支出交通费及误工损失。
审理过程
仲裁机构依据《民法典》合同编判断商家未履行按时交货义务
判决结果
支持全额退款并赔偿800元运费及误工费
涉及法律
《民法典》第577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
案件意义
填补跨境预售法律空白,明确平台对海外商家履约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