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定金支付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3月,消费者张先生在淘宝平台某店铺支付300元定金预订5000元的扫地机器人。商品页面明确标注'定金支付后不支持无理由退货',但未说明定金收取规则。商家在商品上架期间因库存不足单方面关闭订单,仅退还50元定金。张先生认为商家行为构成违约,要求返还剩余250元定金及三倍赔偿。审理过程中商家主张其收取的为订金而非定金,且已通过平台发放优惠券作为替代方案。法院查明商家在交易页面未完整展示定金规则,且未明确告知定金不退的法律后果,依据《民法典》第586条认定商家未履行告知义务,应全额返还定金。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商家是否履行定金规则告知义务,结合交易页面展示情况及消费者认知判断定金性质。
判决结果
支持消费者全额返还定金请求,驳回三倍赔偿主张。
涉及法律
《民法典》合同编第586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2条
案件意义
界定电商平台定金收取规则的告知义务边界,防止商家利用格式条款规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