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京东旗舰店擅自取消空气净化器订单案

京东旗舰店擅自取消空气净化器订单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李女士在京东平台某电器旗舰店下单购买一款价值1580元的高端空气净化器,支付定金500元后等待商家发货。订单生成后,商家未按约定时间发货,且在消费者支付尾款前单方面关闭订单并退还定金。李女士多次通过客服及投诉渠道要求解释,商家仅以‘系统异常’为由推脱。经查证,该商家系第三方入驻企业,其店铺页面未明确标注取消订单的免责条款,亦未提供任何物流或库存证明。消费者主张商家构成违约,要求全额退款及赔偿损失。审理中,商家辩称‘砍单’属于平台规则允许的异常情况,但法院认为其行为违反《电子商务法》第38条关于合同履行的规定,且未尽到通知义务,构成单方解除合同。

审理过程

法院审核订单生成时间、支付凭证及商家沟通记录,认定商家未履行发货义务且无合法依据取消订单。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还全部款项并赔偿消费者500元违约金,支持其全部诉讼请求。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第563条

案件意义

明确电商平台商家不得随意取消有效订单,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分类:合同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