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多多砍单违约案
案件事实
2023年9月,成都消费者王某通过拼多多平台下单购买价值2000元的智能空气炸锅,支付尾款后商家因库存不足单方面取消订单。王某发现商家曾承诺'确认收货后不取消',且未及时通知。起诉时商家称'砍单属于正常操作',但无法提供与王某的沟通记录。法院查明商家在商品页面未明确告知砍单条件,且该商品为平台自营。依据《民法典》第563条,认定商家单方解除合同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王某同时主张商家泄露其个人信息用于营销。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商家砍单行为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及平台监管责任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全额退款并赔偿损失,认定信息泄露需担责
涉及法律
《民法典》合同编第563条、第1165条
案件意义
确立平台自营商家单方面取消订单的法律后果及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