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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多多服饰商家无故砍单赔偿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0月,张某在拼多多平台下单定制连衣裙订单,金额2300元,商家确认收货后突然以'系统异常'为由取消订单并扣留订金。张某称商家已有效确认订单,且无系统故障证据。商家则主张系内部系统升级导致订单处理错误。案件涉及《民法典》第563条关于合同解除的规定及平台责任认定。法院调查发现商家在取消订单前未履行必要告知义务,且未提供有效系统故障证明,认定其单方解除合同构成违约。

审理过程

法院依据《民法典》第563条,结合商家未履行告知义务及证据缺失情况,认定其解除合同行为无效。

判决结果

判令商家退还订金2300元并赔偿消费者维权成本500元,共计2800元。

涉及法律

《民法典》合同编第563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

案件意义

确立电商平台商家单方取消订单需承担违约责任的裁判标准,保障消费者交易安全。

分类:合同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