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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与订金混淆致退款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3月,消费者周某在淘宝平台浏览某美妆店铺的进口护肤套装时,发现商品标注‘订金500元,随时可退’。周某误以为该金额为定金,遂按平台支付流程完成支付。然而在订单生成后,商家以‘订金不退’为由拒绝退款。周某多次通过平台客服及店铺私信沟通,商家始终未予回应。后周某发现该店铺实际为第三方入驻商家,且其商品页面显示‘定金支付,违约不退’的显著提示,认为商家存在误导性宣传。法院审理发现商家在支付页面未明确区分定金与订金的法律性质,且未就违约责任进行充分说明,消费者实际支付行为可能构成误解。案件涉及跨境商品的物流问题,商家最终因未履行告知义务被判退还全部款项。

审理过程

法院认为商家未明确告知定金性质,且支付页面存在歧义,消费者存在合理误解。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全额退还定金500元,并承担平台手续费损失。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民法典》合同编第496条

案件意义

明确电商平台需对支付页面的术语使用承担审核责任,强化对消费者知情权保护。

分类:合同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