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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逾期未付款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李女士在淘宝平台浏览某美妆店铺商品时,对一款价值899元的高端粉底液产生购买意向。店铺客服通过旺旺主动联系李女士确认订单,双方达成一致后系统生成订单编号TS20230415001。李女士因临时出差未能在24小时内完成支付,商家根据平台规则收取50元违约金并关闭订单。2023年5月,李女士以商家单方设定违约金条款违法为由起诉,主张其因工作安排临时变动属于不可抗力。审理过程中,法院查明商家在商品详情页未明确说明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方式,且该条款与平台默认规则存在冲突。值得注意的是,商家在订单备注中使用'逾期视为放弃'的表述,被认定为加重消费者责任的格式条款。本案涉及电子合同成立时间认定、违约金合理性审查等法律问题,对电商平台交易规则的合法性边界具有参考价值。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订单生成流程,确认双方未就付款期限达成补充协议。同时核实平台规则与商家条款的冲突情况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返还违约金50元,但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涉及法律

《民法典》第496条格式条款解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8条付款义务规定

案件意义

明确电商平台不得通过格式条款单方设定违约金,且需对消费者进行显著提示

分类:合同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