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手机店单方砍单案
案件事实
2023年3月,消费者李某在淘宝平台店铺‘智享数码’内购买某品牌旗舰手机,支付5000元定金后,商家以‘系统故障’为由单方面取消订单。李某发现该店铺曾多次在促销活动中承诺‘定金不退’,但实际操作中却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撤单。平台介入后,商家称因库存不足需调整发货计划,但未能提供有效证据。李某主张商家违反《电子商务法》第38条规定,要求返还定金并赔偿损失。审理过程中,商家未履行通知义务且无合理理由,平台因未尽审核义务被追责。该案涉及定金性质认定、商家诚信义务及平台责任划分,凸显电商交易中商家单方违约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
审理过程
法院认定商家未履行告知义务且无正当理由撤单,平台因未审核商家资质被追责。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消费者精神损失费1000元,平台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第563条
案件意义
明确电商平台对商家履约能力的审核义务,界定定金制度的适用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