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多多家电包裹丢失案
案件事实
2023年9月,消费者王女士在拼多多平台下单购买价值1200元的空气净化器,选择‘平台包邮’服务。包裹由韵达快递承运,物流信息在9月22日显示‘已发出’后便停滞,平台客服称‘正在派送中’。王女士多次联系快递公司未果,直至10月5日仍无包裹信息。她申请平台介入后,商家以‘已发货’为由拒绝退款,称丢失责任在快递公司。平台要求消费者提供快递单号,但商家未按约定上传单号至系统。经警方调查发现快递员私拆包裹用于抵债,导致商品灭失。本案涉及电商平台对物流信息的审核义务与商家未履行合同告知责任的双重问题。
审理过程
平台因未核实商家上传的物流单号真实性,被判定未能完全履行安全保障义务。
判决结果
支持消费者全额退款,判令平台与商家共同赔偿10%商品价值作为违约金。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民法典》合同编第509条
案件意义
确立电商平台对物流信息真实性审查的法定责任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