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期间家电订单因物流异常被取消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1月11日,消费者李某在京东平台购买某品牌扫地机器人(价格2999元),选择次日达服务。因双十一期间订单激增,物流系统出现瘫痪,商品实际发出时间延迟至11月15日。李某多次在订单详情页查看物流信息,发现商品在11月17日仍未显示发货状态,遂申请取消订单。商家以系统故障为由拒绝退款,称已安排物流配送。李某通过京东客服投诉,平台仅提供物流延迟解释,未主动介入协商。直至11月25日,商品仍未送达,李某因急需使用设备强行取消订单,产生150元取消手续费。案件涉及平台在大促期间的物流保障义务及合同解除后的责任划分。
审理过程
法院审理认为商家未履行'次日达'承诺,且平台未尽到风险提示义务。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全额退款2999元,平台承担取消手续费150元,驳回其他诉求。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第563条
案件意义
明确大促期间平台需加强物流服务保障,强化对格式条款的审查义务。